Monday, April 15, 2013

理财也要火眼金睛



近年来,投资理财虽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之而来的一些理财“陷阱”,也往往令人防不胜防。

替人担保受牵连替人担保是很寻常的事,但切莫认为给他人做担保只是签个字、盖个章,自己没有多大责任,实则不然。拿民间借贷来说,若为借款人做担保,一旦后者故意拖延还款,首先受牵连的就是担保人,欠款就得由你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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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蒙混落圈套在银行大力宣传下,很多人掌握了辨别假币的方法。于是,一些诈骗者或在光线较暗处付假币,或在整捆钱中夹杂假币购物蒙混过关,或利用人们的贪小心理,或使用在我国不可兑换的外币冒充美元、英镑进行诈骗。若对外币知识比较匮乏,就容易落入圈套。

高息存储不兑现现在一些地方出现“互助组”、“基金会”等非法吸储机构,尽管利率高于银行,但百姓在这些机构存款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一旦后者无法兑现甚至卷款而逃,存款人就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存单抵债受损失作为银行给予储户的惟一合法支款凭证,存单不可背书转让。然而,一些别有用心者却在向他人借取现金后,故意将写有自己姓名的未到期存单转让给不明就里的出资者抵债。倘借款人到银行将存单挂失后再取走存款,出资者就只能承担损失了。

存单质押抵债务时下,许多银行开办了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有些人便向他人借存单,向银行质押贷款。出借存单者或许以为,这不过是借一张纸,其实借存单和借现金一样,倘若贷款者到期不还贷,银行有权将存单支取用于抵债。

半额兑残诈钱财一些地区常有“好心”的小商贩走街串巷,为持有缺角等表面少量破损残币的人半额兑换。从表面看,他们是为民做好事,实际却是利用人们不懂此类残币可去银行全额兑换,以此诈取钱财。

以上是六种较常见的诈骗手段。若要更好地防范理财风险,还得多掌握基础金融知识。同时,若情况不明,切莫轻信他人,为了面子或蝇头小利滥用个人信用。只有加强防范意识,才不至于落入花样翻新的理财“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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