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30, 2012

Group Photo After The First Committee Meeting



MAF of Sibu South District had its first committee meeting on 29th December, 2012 at 4:00pm at The Masland Church.

MAF of Sibu South District 2013-2014

  

The committee members of MAF of Sibu South District posed for a group photo after the election on 16th December, 2012.

Tuesday, December 18, 2012

參與稻米計劃投資受騙‧逾百人被詐財千萬


砂拉越•古晉)期昐高回酬的投資計劃原來是一場騙局!超過100名參與“一個馬來西亞稻米計劃”(Skim Beras 1 Malaysia)的投資者,竟被利用此計劃詐財的不法公司蒙騙,面對總額高達1千萬令吉的損失。
公司無央行發出執照
其中12名受害者昨日集體向警方報案後,也在今日下午前往國家銀行瞭解該間公司的背景,但卻被告知該公司並沒有獲得國家銀行發出執照。因此,該公司所進行的投資計劃是不法經營的。
一些受害者也于今午集體前往貿消部投報,希望該部介入調查。(星洲日報/砂拉越)

Tuesday, December 11, 2012

巫银行经理谋杀案 亲家庭上掀骂战 力争男孙抚养权


(本报古晋11日讯)诗巫银行经理黄政贵谋杀一案目前在诗巫高庭持续审讯,双方亲家亦为3岁男孙子的照顾权,于今早在古晋法庭发生争议。
死者黄政贵父母于今日通过代表律师蔡庆华,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对3岁孙子照顾权的申请,然而法庭却谕令申请方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提出是项申请。
同时,法庭也将在明年1月11日针对是否将是起诉讼案自“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转为“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作出裁决。根据一般法律,归类为“传讯令状”的民事诉讼案件都必须展开完整的审讯,而“原诉传票”则免除了诉答程序以及中间程序。
答辩方为死者遗孀林咸慈(译音)的父母。在申请方提出有关申请时,答辩方代表律师陈文达、林庆初以及戴福星即时提出反驳。
他们认为,双方已为3岁孩童的照顾权发生了争执,因此采取“原诉传票”并不恰当,全案应当以“传讯令状”进行审讯。
死者黄政贵是于今年6月14日凌晨遇害身亡,与妻子林咸慈(译音)即此案的被告之一育有1名儿子。
林咸慈是与男性友人张晋源(译音)共同在刑事法典109条文下受控,而被指为主谋的24岁林和银(译音)则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下被控,其余3名嫌犯则转为控方证人。

Monday, December 3, 2012

重達4千公斤‧市值7.2億令吉‧國行:金玉華8千客戶未獲金條


重達4千公斤‧市值7.2億令吉‧國行:金玉華8千客戶未獲金條

(吉隆坡3日訊)國家銀行指出,初步調查報告顯示,8千名在金玉華(馬)有限公司進行黃金投資的客戶,雖然已經付清投資款項,但是尚未收到金玉華(馬)有限公司重達4千公斤的金條(市值7.2億令吉)。
由國家銀行、警方、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和公司委員會聯合組成的特別調查隊,今日聯合發表文告指出,根據充公的文件顯示,也有客戶把金條交回給該公司,但至今仍未拿到現金,涉及的總額高達8千萬令吉。
該特別調查隊是針對數家公司涉嫌進行非法黃金投資交易展開調查;針對金玉華(馬)有限公司,調查進展報告指出,初步的法務會計(Forensic Accounting)發現,金玉華公司在2012年蒙受很大的虧損,以及該公司的債務超過資產10倍。
比市價高25%售出金條
文告說,該公司的運作方式是以比市價高出20%至25%的價格出售金條給顧客,付給顧客的回酬是每月2%至3%,並且只以原來的價格向客戶購回金條,並不是持續性營運模式(sustainable venture)。
文告說,維持該公司營運的流動現金,很大程度上是依賴新客戶繳付的投資金。
依法庭指示處理金條款項
文告指出,各執法單位已經接獲多個受影響人士的上訴,要求解凍金玉華9千980萬令吉的款項以及126公斤被充公的金條。
文告說,鑑於以上現款及金條是作為調查用途,所以只有在法庭的指示下才能處理有關金條及款項。
文告指出,欲知進一步詳情,公眾可向國行的官方網站查詢。該特別調查隊將繼續提供進一步的調查進展,並盡力加速調查,以早日結束此案。
(星洲日報)

Sunday, December 2, 2012

非法金字塔傳銷聲名狼藉‧“南寧投資”大馬詐財


非法金字塔傳銷聲名狼藉‧“南寧投資”大馬詐財

  • 南寧近年來發展蓬勃,天際線也因為高樓大廈而變得非常不同,但卻引來不法之徒的覬覦,以南寧的發展編織金字塔傳銷的謊言。
(吉隆坡2日訊)在中港台聲名狼藉、已多次被大陸公安和台灣警方緝拿歸案的“廣西南寧資本運作"非法金字塔傳銷,通過本地的無良“上線"配合,誘使本地人飛到南寧“投資",而他們付出的24萬人民幣(12萬令吉)高額會員費,便自然進入上線的口袋。
根據不法分子的說法,只要付出24萬人民幣,再拉三個下線,就能三級跳直上“老總"(直銷中的藍寶級)地位,一年後可以賺進1千零40萬人民幣。
消息人士指出,幾乎每一班從新馬一帶直飛南寧的班機上都有為“資本運作團"而去的團員。
赴南寧“投資"上洗腦課
但由於金字塔傳銷在大馬屬非法,因此這個組織以“有福報之人才能投資",“投資者應該保持低調,以免別人眼紅"等等話術操控參與者,使組織能安然地在地下運作。
這個團伙以投資開發南寧的“東盟經濟開發區"為餌,但實際上是對團員進行洗腦,吸收會員之餘也讓這些人回家拉更多親友加入,壯大“金字塔"基底。
所謂的“資本運作",主要以交納高額會費、發展下線分傭金來賺錢,投資的名目五花八門,但其中卻完全不牽涉任何產品。
聲稱拿出3萬
3年可賺500萬
這些不法分子聲稱,只要拿出6萬9千800人民幣(約3萬5千令吉),就能在3年內獲取1千零40萬人民幣(520萬了令吉)的暴利。
曾陷入其中的南馬商人張某透露,當地人會勸新進的人“玩大一點",即一次認購24萬(約12萬令吉)人民幣的股份,便可以“三級跳"成為經理。之後不僅抽傭更多,且只要招3個下線,便可以回本,並直升“老總"。
張某與讀者阿湯紛紛表示身邊都有不少朋友參加南寧團或是成為上線,據他們瞭解南馬區的新山、古來、居鑾、峇株巴轄等地都有“上線"積極招團,而北馬一帶也有人辦“南寧資本運作投資團"。
(星洲日報/獨家報導)